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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路考撞伤路人 考官和驾校成了被告

驿享驾考报道:如今,学车的人是越来越多。为了强化学员的驾驶技能,减少“速成型”学员,这几年,各地学车考试相关规定日益细化,驾校对学员的要求也在明显提高。然而,因为种种因素,一些新学员在开车时,还是会出些意外。嘉善的张女士就是其中一位。因为一时紧张,她把路人袁老伯给撞了,由此,也给车上的考官和所在驾校,带来了一场麻烦官司。对于此类事件,法院法官通过本报热线给出了一些友情提醒。

学员路考不慎撞了路人

袁老伯,今年67岁。至今他还记得前年7月10日那一幕,他开着电动车在嘉善的环城东路路口转弯时与同向左侧一辆驾校用车相撞,“我就看到在转弯时旁边开来一辆驾校用车,里面坐着两个人,车速很快,直接撞在了我身上。”袁老伯说。

袁老伯说,事发时,他腿部被撞伤,尤其左踝关节肿胀青紫,事后被送至当地医院进行治疗。经检查,袁老伯被撞至左踝关节脱位。其间,驾校方态度也算不错,垫付了3万元治疗费。

后经嘉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车里坐着的考官周某负事故全责,袁老伯无责。另查明,考试车的所有人为嘉善一驾校,已投保保险公司。

路人把考官和驾校告上法庭

因为需要鉴定伤残情况,在时隔一年多后,袁老伯才把路考时的考官周某和驾校以及相应的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袁老伯认为,这起车祸与驾校存在安全监管漏洞有着必不可少的联系,这起事故导致自己受伤,经鉴定伤情已经构成十级伤残。因此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合计12万余元。

法庭上,驾校方态度仍旧不错,并对事发当日的情况进行了说明。驾校方还明确表示,事发当日,主要是学员张女士在路考时可能紧张的缘故,才导致车辆撞向路人。“对于本次突发意外事故,周某也是我们驾校坐在车里的考官,赔偿应该由我们校方负责。”

事后,双方达成了先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12万余元,被告驾校方在交强险、商业险外赔偿原告袁老伯4993元的调解协议。

虽说这场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但生活中,这样的意外其实一不留神,还是很容易发生的。目前,驾校如何加强学员安全教育和监管仍是重要一课。审理该案的法官友情提醒说,一般学员在学车时,驾校教练都很小心,碰到危险还会帮着踩踩刹车。而在学员路考时,碰到危险情况,车上的考官也应该采取注意义务。如果因学员情绪不稳或操作不当而发生事故,不光考官有一定责任,驾校的相关责任肯定也是逃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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